柯市府租車道讓大巨蛋設引道 議員轟配合遠雄霸王硬上弓

北市府租地給大巨蛋設引道,引發議員質疑。(本報資料照)

臺北市政府將大巨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旁的光復南路車道租給遠雄,供作大巨蛋地下停車場專用引道,但遭質疑違反程序,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今要求市府專案報告,議員批評就公益性而言也沒有方便到市民,市府配合遠雄霸王硬上弓。

議員陳義洲質疑,北市府去年10月籤核同意遠雄承租光復南路快車道,供作大巨蛋地下停車場引道,違反國有財產法第28條不妨害原訂用途的規範,光復南路若要出租應該仍要繼續使用,但市府卻讓公有變私有,即使同意租賃都應公開招標,但北市府卻以具公益性、公共性爲由承租給遠雄,非常荒唐!

議員苗博雅不滿表示,北市府竟稱引道有公益性,但引道是連接遠雄的收費停車場,算什麼公益性?市府還拗說引道是市區道路隧道,何不乾脆說大巨蛋地下室是防空洞?且體育局說引道有公益性,財政局就認定有公益性,炮轟市府配合遠雄霸王硬上弓,另外租約期間勢必得到BOT結束,她酸市府「是超前部署55年嗎?」

議員邱威傑說,該引道只對經營者有好處,其次是消費者與觀看球賽的民衆,但北市用路人完全沒有享受到,議員林亮君也說,引道並非大巨蛋契約中北市府應辦事項,市府租給遠雄就是圖利,商場停車場都需要排隊,在外車道都有車行的情況下,她擔心如何讓排隊車輛不影響車流。

財委會一召楊靜宇最後裁示暫擱尚未審查的預算,要求相關局處應於12月7日前回應租地給遠雄之適法性、如何紓解當地交通壅塞問題。

對此,臺北文化體育園區籌備處副執行長陳世浩迴應,該案已通過都市設計、環境影響評估,後續蓋完卻不讓他們用的是有爭議的。

陳世浩指出,分隔島本來不能開車,遠雄使用專用地下道雖佔用快車道,但又新闢2線道,總共有8線道,停車場共有3個出入口,光復南路不會因此塞車,BOT本來就是市府的公共建設,具有公益性,也非遠雄專用,沒有圖利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