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A政治獻金6千多萬 檢痛批「何明德行善團案」翻版

檢方引用「何明德行善團侵佔7億善款案」爲例,直指柯透過商業行爲將政治捐款挪爲私用。(中時資料庫)

前臺北市長、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多項弊案遭檢方起訴,涉及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假帳案等爭議,2日晚間被臺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調查明,柯文哲透過實質掌控的木可公司,利用販售募款小物及舉辦KP演唱會等方式,侵佔高達6234萬6790元的政治獻金。柯文哲雖在羈押庭上堅稱自己僅是「如同木可旗下藝人」,但檢方引用「何明德行善團侵佔7億善款案」爲例,直指柯透過商業行爲將政治捐款挪爲私用,行徑令人髮指。

檢方調查發現,柯文哲透過臉書與民衆黨網站多次爲競選活動募款,甚至公開宣傳政治理念。前年8月10日,柯文哲曾以臉書發文表示:「第二波募款兌換小物出爐,盡力節省開支,不買側翼、網軍、置入性行銷,但選舉仍需經費。」隔日,民衆黨網站也發文感謝支持者,強調「每一筆捐款公開透明,堅持只花必要開支」。然而,檢方調查發現,這些募款所得並未存入專屬帳戶,也未依規定申報監察院,涉嫌公益侵佔罪。

檢方更進一步引用嘉義「何明德行善團侵佔7億善款案」,指出負責人陳美智及其夫蕭豐彥曾以公益名義收取捐款,卻將款項挪作購買金融商品、保險等個人用途,導致捐款與私人財產混同,被法院認定違法,分別判處6年2月徒刑並沒收6億9305萬元的違法所得。檢方認爲,柯文哲此案情節與行善團案件如出一轍,透過木可公司將政治捐款混淆爲私人財產,嚴重背離專款專用原則,明顯觸法。

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起訴柯文哲,並求處28年6月有期徒刑。檢調指出,柯文哲身爲市長,違背職務,將政治獻金挪爲私用,且犯後態度不佳,甚至在辦公室銷燬證據,充分顯示其迴避法律責任的意圖。然而,柯文哲在羈押庭上全盤否認指控,堅稱未侵佔政治獻金,並試圖將責任推諉爲正常商業行爲。

檢方表示,柯文哲利用其在木可公司的實質掌控權,將捐款收入轉爲私人資產,不僅破壞政治獻金的信任機制,更嚴重損害捐款者的期待與善意,行徑實屬不可原諒,依法應予嚴懲。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