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保金翻倍須戴電子腳鐐 4人「無羈押必要」理由曝

柯文哲金保金翻倍,須戴電子腳鐐,4名被告「無羈押必要」理由曝光。(中時資料照)

高等法院昨(29)日撤銷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及李文宗4人的交保,並質疑北院對4人防逃措施不足。昨羈押庭審訊時,科技監控電子腳鐐防逃成爲法官替代羈押的考量因素。合議庭認爲,檢方應傳喚「橘子」許芷瑜到案釐清涉案情節,目前並無持續羈押柯文哲的正當理由。

合議庭最終裁定柯7000萬交保(含前次3000萬),應3000萬(含前次1500萬)、沈1億元(含前次4000萬)及李2000萬(含前次1000萬),4人均須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審判長江俊彥詢問柯文哲,若採用科技監控是否可接受?柯文哲表示,除了居家讀取器因需前往新竹探視父親不便使用外,佩戴電子腳鐐及每天睡前定期定點拍照,他均可配合法官裁定。

針對逃亡之虞,柯文哲表示他不會逃亡,因爲一旦逃亡民衆黨將無以爲繼。然而,法官隨後詢問柯,對科技監控防逃有無意見?爲了讓柯文哲清楚瞭解,法官一一說明科技監控的流程及配合方式。

法官表示,首先會在柯文哲腳踝上安裝電子腳鐐,腳鐐須充電,電力不足時會回報監控中心示警,作爲法官強制處置的參考依據;此外,柯文哲限制住居所地點將安裝居家讀取器,並提供1支個案手機,柯文哲須於每天特定時間使用手機拍攝住家及門牌,回傳至監控中心。

合議庭裁定指出,柯文哲與本案其他在押被告應曉薇、沈慶京及李文宗均涉犯貪污等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檢察官起訴蒐證過程中,雖有「橘子」許芷瑜尚未到案,但本案證人均未說明許芷瑜的涉案情節。合議庭認爲,應由檢察官傳喚「橘子」許芷瑜到案釐清所涉案情,目前並沒有持續羈押柯的正當理由。

合議庭裁定理由中也提到,若依檢察官主張,徹底貫徹「實質影響力」的效果,日後如有政府官員涉案,皆應予以羈押。然而,以本案4名在押被告身分而言,並非一定要羈押。除了維持先前的交保附加條件外,若再附加佩戴科技監控設備防逃,就能符合比例原則,因此無須繼續羈押。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