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二度羈押庭 法官裁定「羈押禁見」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被控於京華城案涉嫌圖利、收賄等罪,經北檢聲押獲無保請回。案經高院撤銷發回,北院5日再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陳信翰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臺北地院5日二度羈押庭,從下午2點到4點半,經檢辯2個半小時法庭攻防後,呂政燁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臺北地院2日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後,臺灣高等法院4日撤銷發回,北院5日再度開羈押庭,上午程序庭的時候,承審法官呂政燁向檢辯說明,法院應公平對待檢察官、柯及其辯護人。

法官說,檢察官限制了柯的律師閱卷,爲了保障柯文哲在憲法上的防禦權,檢察官不得於發回更裁程序提出新事證,以免造成突襲,導致柯文哲及其律師來不及進行訴訟防禦,且檢方就算提出,法官也不予審酌,這部分法官裁示後,檢辯雙方都沒有表示反對。

由於柯文哲請回之裁定已爲高院裁定撤銷,他回覆爲檢察官爲逮捕並向本院聲請羈押之狀態,下午庭期前,他暫留候審室,法院也告知法警,帶他往返法庭與候審室間,除非他反抗,得不使用戒具,同時規定庭前律見之次數與時間。

京華城弊案,柯及彭因涉案遭檢方搜索約談後,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聲押禁見,北院法官2日認爲柯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彭則遭裁定羈押禁見。

柯文哲獲無保請回後,飽受外界政治辦案及泄密批評的臺北地檢署,經密集訊問臺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及在押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並依同案被告、曾在威京旗下鼎越開發擔任董事長的前臺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的證詞,補強相關證據後,3日提抗告,4日獲「逆轉勝」。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