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聲押禁見 維安考量北檢「一人專車」送北所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臺北地院下午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記者曾原信/攝影

臺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涉京華城等弊案,臺北地院傍晚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傍晚17點50分柯文哲走上囚車,柯文哲表情凝重,不發一語,一旁有民衆大喊「主席加油」。

由於今天下午4點半的囚車已出發,北檢綜合考量維安因素,另行安排一臺囚車於傍晚17點50分出發,車上只載柯文哲一名被告,前往臺北看守所。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數月,上週發動大規模搜索,依行收賄罪聲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獲准,再搜索傳喚柯文哲、當年兼任都委會主委的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到案,訊後依涉犯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聲押2人。

北院認爲柯文哲不是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與會人員,無法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無相關專業,檢察官所提事證還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犯罪嫌疑不重大,本月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檢補強資料後,本月3日提起抗告,高院指出,依彭振聲、威京集團子公司鼎越前董事長朱亞虎、時任都發局總工程司的都委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人的證述,及朱亞虎與應曉薇對話紀錄、柯文哲被扣的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僱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等。

高院認爲,根據上述卷證資料、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柯文哲是否對京華城案毫無知悉、未曾懷疑?又是否如他自己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爲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還有究明的必要,昨天撤銷「無保請回」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臺北地院下午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記者曾原信/攝影

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臺北地院下午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記者曾原信/攝影

臺北地院下午裁定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羈押禁見,柯文哲在晚間搭乘警備車進入臺北看守所時,所方特地指揮警備車進入看守所後方並用白布蓋住警備車,防止媒體拍攝。記者許正宏 /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