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搭順風車遇害 陸法官爆料:不只這一件

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文章截圖 。((圖/翻攝自大陸網路)

記者 曾俊豪綜合報導

大陸一名21歲空姐在搭乘「滴滴順風車」時遭到劉姓司機殺害,儘管嫌犯事後證實溺斃,卻也引起大陸輿論關注網路叫車平臺安全性。讓外界訝異的是,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姜楠發文指出,滴滴平臺近三年發生的案件數量遠高於公衆所知」。

該名法官指出,司機的犯罪行爲從殺人、搶劫等惡性案件到故意傷害詐騙、盜竊不等。均顯示「滴滴平臺」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數量遠高於公衆所知」。即便不討論平臺責任, 僅聚焦車主行駛和運營過程中的犯罪情況、司機殺人事件也不是第一次發生。

▲空姐搭乘滴滴順風車遭性侵殺害。(圖/翻攝自陸網)

文章揭露一系列「滴滴順風車」違法案件。

2016年4月,潘姓司機計劃用滴滴順風車接單載客機會實施搶劫,並「購買迷藥」等作案工具。2016年5月2日,潘姓司機駕車搭載鍾姓乘客,見其爲單身女子,又住在高檔社區遂產生搶劫的念頭。潘姓司機在路上假借手機掉落停車,藉此進入後座撿拾手機,並脅迫鍾某通過手機轉賬7000元。後因有警車經過並停在前方百米處,鍾姓女子見狀掙扎求救,潘姓司機於是將其殺害棄屍逃逸。

除了殺人案件,滴滴順風車司機更常出現的是和乘客間的糾紛,演變成肢體衝突。但除了肢體暴力,讓女性乘客擔心的是這些司機利用載客之便,行猥褻之實。

2015年7月4日3時許,滴滴順風車主鄭某接到乘客後,在車內採取扇耳光暴力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鄭某次日被抓獲歸案,賠償人民幣7萬元後獲得諒解,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2016年8月15日5時許,順風車主蔡某在其車內持電擊威脅乘客並強行發生性關係,後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量刑含其他強姦案件)。

2016年11月10日2時許,滴滴車主(專職侯某在將乘客送達目的地後,趁乘客醉酒之機實施猥褻,撫摸其胸部下體。侯某於當日自首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因犯強制猥褻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性侵空姐嫌犯遺體被撈出。(圖/翻攝陸網、北京時間)

文章指出,也有滴滴專職司機在運營過程中涉嫌妨礙公務罪、販賣毒品罪、聚衆擾亂交通秩序罪等罪名,部分順風車司機亦存在借用他人豪車註冊作爲後續詐騙、強姦的犯罪手法情況。

文章強調,列舉的犯罪案例,從地域範圍上「橫跨全中國」,也顯示「滴滴出行」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數量,遠高於爲公衆知悉。呼籲業者拿出徹底整治方案,現階段問題,顯然不是「100萬懸賞」和「暫停現有註冊審覈」能夠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