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大報導疫情 最高重罰50萬元

健康醫療網李義輝報導

國內如爆發重大疫情,許多名嘴搖身一變,成爲防疫專家,透過媒體危言聳聽。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指出,從今年7月1日起,媒體如果散佈錯誤、不實傳染病疫情,以及防治措施訊息,將處以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媒體如誇大報導疫情 最高重罰50萬元(圖/健康醫療網提供)

H7N9、H5N1,只要出現重大流感疫情,國內部分媒體報導常擴大延伸,引發民衆恐慌。爲此,立法院院會去年三讀通過「傳染病防治法部份條文修正案」,從7月1日實施。

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指出,尊重媒體的言論自由,但是媒體也不應造成大衆恐慌。以H7N9爲例,部分媒體的誇大恐嚇式的報導,實在無助於防疫,反而影響到防疫工作

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指出,立法院修正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案,新版傳染病防治法在今年6月19日修正公佈,其中傳播媒體發表錯誤、不實之防疫措施,應配合主管機關予以更正。

此外,主管機關在調查疑似因預防接種致不良反應個案時,有病歷調閱權及解剖權。另外,衛生署也擴大醫事機構提供資料範圍,醫事機構如果拒絕提供資料,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修法也增訂,將肺結核等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比照天花、SARS等第一類傳染病,如果明知罹患相關疾病,但未依主管機關指示接受治療,且傳染給他人,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 www.healthnew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