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婚媒常見地雷 私下仲介期約媒人紅包仍屬違法
跨國婚姻 幸福守則#2 _越語110年度跨國(境)婚姻媒合宣導短片 老王娶得美嬌娘(下篇)-越語版
「我有越南籍的女性朋友想用結婚方式嫁來臺灣,有誰知道想要娶越南妻子的臺灣人請跟我介紹,我的越南籍女性朋友她剛剛在越南離婚了(21歲)…..」越南籍女子美麗(化名)在網上貼文想推薦同鄉女子給臺灣人,並於事成後收取媒人紅包,卻不知該行爲已然觸法。
移民署提醒在媒合時談好包辦費用、要求紅包及謝禮等報酬,以上都已觸犯了移民法,會被處以20萬元罰鍰。(圖:擷取自移民署YouTube)
在網路世代不少個人婚媒仲介,他們爲了吸引民衆,在網站及社羣媒體平臺上打廣告,放上長相清秀甜美的女子照片,利用直銷手法,媒合跨國婚姻。這不僅已涉違法,同時還可能是一場桃色陷阱,移民署提醒民衆要特別小心。
移民署表示,依移民法規定,任何人不能在任何平臺上散佈、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遭移民署裁罰的案件中,以親友名義,在通訊軟體上創建社團,向民衆推薦同鄉女子,宣傳個人婚媒成功的戰績與品牌,又或者在媒合時談好包辦費用、要求紅包及謝禮等報酬,以上都已觸犯了移民法,會被處以20萬元罰鍰。
另外,婚姻媒合屬我國傳統的「媒婆」習俗,依民法第573條規定「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就其報酬無請求權」,可見婚姻媒合不違背公序良俗;但跨國婚媒如期約報酬或登載廣告就屬違法行爲;移民署也呼籲民衆切勿相信網站廣告或社羣宣傳,以免發生糾紛投訴無門。民衆有需要可查詢移民署官網,選擇優質合法婚媒團體,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