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警方陷害教唆查獲百克大麻 法官判2男子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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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姓男子及陳姓男子前年被控交易毒品,現場查獲14包大麻、約101.48公克,檢方起訴後,臺北地方法院查出,員警授意線人出面向被告江男洽詢毒品交易事宜,因「陷害教唆」江男及陳男都判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江、陳在2019年9月8日以通訊軟體LINE接獲A1(真實隱匿)洽購該毒品,即於隔天晚上與對方聯繫,並相約以8萬3000元交易大麻100公克,A1隨後依指示至江的住處樓下會面交易,不料雙方就交易細節驟生爭執。
檢方指出,江男確認A1有能力付款後,旋電聯被告陳將裝有14包大麻(約101.48公克)之超商購物塑膠袋攜至樓下,準備銀貨兩訖之際,適爲據報到場之員警當場查獲而未遂,檢方認定江及陳涉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
北院審理後認爲,本案由員警授意A1出面向被告江洽詢毒品交易事宜,江男原先並無販賣毒品大麻之犯意,而系遭A1所代表之警方以高額數量及價金,主動、積極尋求交易等行爲引誘、挑唆而萌生犯意,員警甚至提供A1面額8萬3000元之玩具鈔佯作毒品交易價金。
法官認定員警已構成可歸責國家行爲之「陷害教唆」,其行爲已過度干預江男形成自由,且於本案中均刻意隱瞞A1爲警方線民之事實,又警方對被告2人所爲現行犯逮捕、附帶搜索之程序亦難認合法,判決江、陳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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