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傅崐萁凱聚炒股案判刑2年10月定讞 將再發監執行
▲國民黨立委傅崐萁再遭判刑定讞,將再發監執行。(圖/記者林敬旻攝)
前花蓮縣長、現任立法委員傅崐萁,1997年間與臺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遭檢方提起公訴。案件纏訟20年,高等法院去年更三審依照《證券交易法》中「連續炒作股票罪」,將他判刑2年10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傅崐萁將再發監執行。
傅崐萁於2008年由親民黨轉回國民黨,2009年爲參選花蓮縣長,放棄國民黨籍,最後以無黨籍身分選上花蓮縣長,併成功連任。而他因2003年間與股市名嘴張世傑(古董張)等人合作,炒作合機電線電纜公司股票,案件纏訟多年後,最高法院2018年9月間駁回上訴定讞,傅崐萁隨即被內政部解職。
傅崐萁在2018年9月25日進入花蓮監獄服刑,服刑206天后,去年4月18日出監。傅崐萁發監執行時,由太太徐榛蔚出馬競選花蓮縣長,徐榛蔚最後也高票當選縣長。而傅崐萁出監後,也以國民黨身分參選立委,並順利當選。
至於本件乃是他被控於1997年尚未從政前,與時任臺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遭檢方提起公訴。一審判刑6年、二審改判4年,到了更二審時已纏訟13年,因此更二審改依《速審法》減刑,僅判刑3年,但仍被撤銷發回,高院更三審去年2月間輕判2年10月。
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最高法院立即通知檢方啓動防逃機制。至於傅崐萁入監後,將由中選會決定是否另舉行花蓮縣立法委員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