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連環騙辯「爲愛犯傻」出庭痛哭 「騙扁小子」黃琪遭判1年2月
▲黃琪冒名東騙西騙遭判刑。(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詐欺慣犯黃琪(本名黃照岡,現年27歲),未成年就行騙天下,因曾騙過前總統陳水扁,而有「騙扁小子」之稱。約4年前,他又假冒宋學仁(張清芳的富商尪)的秘書、國泰千金等人,被依涉犯詐欺得利、僞造文書等罪起訴。臺北地院19日審結,判黃琪1年2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黃琪被控2016年間,冒用宋學仁董事長劉姓秘書的名義,向凱基銀行開期貨證券戶,並獲得低於市價的優惠手續費;也冒用國泰千金蔡佳玲的身分,向太古國際汽車公司無償試駕奧迪A8長達7天;另外還被控冒用周姓男友的名義,籤立房屋租賃契約。
儘管黃琪否認犯行,甚至在庭上崩潰大哭,認爲自己是爲愛犯傻;其律師郭上維也替他辯護說,黃琪只是想要「尊榮感」,並無犯意。法官審酌後,認爲黃琪犯行明確,依累犯詐欺得利罪,判1年2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僞造文書罪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然而黃琪的詐騙案尚未落幕,該案件審理期間,黃琪竟在2月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之際,涉假冒香港首富李嘉誠的秘書,向口罩大廠中衛公司詐萬片口罩,被裁定羈押禁見;又查出黃琪2017年初時,涉冒充知名藝人林青霞的助理,利用APPLE PAY漏洞,詐騙澎湖喜來登等3間飯店,讓他入住時免費升等成頂級套房,檢方5月6日依法將他起訴,案件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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