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分佈擴散 犬貓禁入國家森林遊樂區延長2年
狂犬病陽性野生動物分佈擴散,林業署今天表示,預告禁止家犬、家貓等哺乳類動物進入國家森林遊樂區措施延長2年,期限至民國115年7月底止,除少數區域,民衆進園不要帶寵物。
農業部官網5日預告「森林遊樂區與拉拉山巨木區及平地森林園區禁止輸送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修正草案」」,預告期爲20天,目前持續接受各界意見表達。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告訴中央社記者,爲配合農業部防治狂犬病疫情,原本在111年7月29日即已公告20處場域,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禁止攜入犬貓及其他哺乳類動物。
由於野生動物確診狂犬病沒有減緩趨勢,據農業部統計,有病例的區域迄今已增爲10縣市94鄉鎮,包含東部花蓮市、西部新增苗栗縣,所以上述措施需延長2年,自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不過,林業署也說,近2年來部分遊樂區局部試辦開放家犬、家貓進入,條件主要是必須植入晶片、有飼主、已打狂犬病疫苗等。例如內洞、知本國家森林遊樂區內各有1條步道試辦開放,林後四林、大農大富這2處平地森林園區在試辦遊客中心附近空間開放,池南國家森林遊樂區因面積小、多爲開發環境而試辦全區開放。
林業署說明,試辦園區有5處,8月1日起正式部分開放空間將由林業署各分署確立;另外,鰲鼓溼地森林園區8月1日起成爲新增部分空間開放的場域,預計將開放距離野生動物保護區較遠、人車往來頻繁及原本已有流浪犬貓出沒處。
林業署也將「拉拉山巨木區」更名爲「拉拉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提醒遊客,屆時前往國家森林遊樂區前,可先去電或上官網瞭解相關規定,如果家犬、家貓已同行,可寄放在園區門口的寵物寄放空間,前提是要符合飼養防疫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