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務局採現況認定 指萬里已沒有采礦事實

賴清德新北萬里老家遭民衆檢舉是違建,礦務局表示,礦業用地判定標準是採「現況認定」,目前萬里已沒有采礦事實。圖爲賴清德老家後方建物在2010年9月28日的空照圖上顯示已經建好。(讀者提供/周毓翔臺北傳真)

副總統賴清德新北萬里老家遭民衆檢舉是違建,新北市地政局6日證實確爲違建,並表示該類土地的使用規定屬經濟部礦務局權責,後續將會同礦務局前往現勘確認。不過,礦務局態度保留,僅說礦業用地判定標準是採「現況認定」,如果該地現在沒有采礦事實,通常就不會認定是礦業用地,目前看來萬里已沒有采礦事實。

新北市政府指出,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經查該土地確實屬於礦業用地,因此將會同經濟部礦務局認定住家使用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若違規將由礦務局處分,若礦務局無法處分,地政局將依《區域計劃法》開罰6萬至30萬元、勒令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將持續開罰。

新北市府指出,經工務局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該建物屬2009年6月25日前的違建,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在分期分類排拆當中屬於D類,爲排拆次序最後者;若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建物在發佈實施北部區域計劃前已存在的事實,就可依相關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爲合法房屋。

依照《礦業法》,如屬礦業用地,上面須有采礦、選礦作業事實,非屬礦業用途建築必須拆除。但礦務局代理局長徐銘宏表示,該局對礦業用地判定標準是採「現況認定」,早期萬里採過煤礦,但現在應沒采礦事實,初步看來不屬於礦業用地。

他表示,如現況認定已非屬礦業用地,就會同意變更,而一般土地所有權人只要拿到變更公文,就可以申請蓋民宅或一般住宅等使用。徐銘宏也強調,後續只要新北市提供地號,就會去查詢過去資料做比對,也會配合前去會勘查訪。

當地民衆表示,賴清德老家現況並無人居住,但賴偶而會回去,平常都是透過親戚幫忙看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