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老家違建綠議員稱烏龍 新北地政局回槓:拒絕惡意污名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被檢舉違反土地使用規定,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批評新北市府行政怠惰,新北市地政局強調依法行政。(取自張錦豪臉書)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位於新北市萬里區的老家,遭檢舉違建及違反土地使用規定,新北市議員張錦豪批評批評新北市府不做功課,該地採礦權已撤銷,有行政怠惰之嫌。新北市地政局今(17)日駁斥,市府依法行政,議員未充分了解就發言,會嚴重誤導社會大衆。
張錦豪昨引述經濟部說法,指賴清德老家應位於「萬里六坑煤礦」舊礦區的煤礦採礦權,已經在1988年1月16日撤銷,此區沒有現存的礦業權(以礦業法定義的礦業用地),並提供公告資料影本及會勘意見給新北市府。
張錦豪批評,新北市政府不做功課,無視經濟部礦務局1988年時的公告,未依規定進行土地編定,無視自身行政怠惰,反過來針對個案處理,實爲不該,若要通盤考量,就不能只處理個案,應通盤檢討並解編。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今上午發新聞稿澄清,表示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非都市土地用地變更是申請許可制,須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覈准的興辦事業計劃,再來向地政局申請變更編定。張錦豪議員未能充分了解法令規定而向媒體發言,將會嚴重誤導社會大衆,對於依法行政的公務員非常不公平。
地政局表示,賴的萬里老家所在地的礦權雖已廢止,仍屬於山坡地保育區的礦業用地,關鍵在於依照內政部訂定全國適用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27條規定,山坡地保育區無法變更爲建築用地作住家使用。
地政局呼籲礦務局,全國類似情形很多,針對礦業計劃廢止後,土地上留存的工寮或礦工宿舍應如何使用,應研擬一套通案機制,目前內政部正在研擬國土計劃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相關內容,應納入檢討,全國一體適用,以保障廣大民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