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皮寮擬變紀念館 「地政士」爆真相:怎麼可以?
賴清德老家爭議近期引發關注。(中時資料照,高鈞麟攝)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昨(20)日宣佈,願意把萬里老家的房子交付公益信託,優先做爲「礦工生活紀念館」。對此,有聲稱處理過類似案件的網友質疑,一個違法新蓋的建物,沒權狀、稅務紀錄,是要怎麼捐?一名不具名地政士也說,如果是違建,就算提出興建證明,怎麼可據此認定、拿違法違建做合法的公益信託?
鄉民「chosentwo」昨晚間發文指出,他經手的一起案子,是某家族企業的一位單身親戚去世,因爲沒有後代,所以就把臺北市中心的房子捐給企業旗下慈善基金會做公益,但房子並不是想捐,就可以捐。首先,必須提供完整的權狀和稅務紀錄,在轉移的同時,還要計算土地增值稅,在文件備齊之後經主管機關核可、公證人公證完畢,才能成功轉移。
因此,「chosentwo」直言,一個違法新蓋的東西,沒權狀、稅務紀錄,是要怎麼捐?「lie導團隊寫稿的時候沒有請律師幫忙看一下的嗎?笑死人」在這建物是違建的前提下,賴清德就算要把土地建物捐、信託給他的慈善基金會,都是辦不到的。
許多鄉民也留言表示,「信託纔不是捐,風頭過後還是他自己的」、「別這樣,塔綠斑已經感動到哭了」、「死忠的看到他說要捐會更死忠」、「賴皮講講而已別當真」、「拖過去選上修法不就好啦」、「本來就沒要捐,說來騙票的」。
而根據《中天新聞網》報導,針對「chosentwo」的說法,不動產估價師謝先生受訪指出,即便賴清德沒有權狀和稅務紀錄,但只要能證明房子是他們家所建,就具有房屋所有權,就算是違建,仍可自由處份,但承受人要承擔隨時被拆除的風險。而另一位同樣接受該網訪問的不願具名地政士則認爲,如果是違建,就算提出興建證明,怎麼可以據此認定,可以拿違法違建做合法的公益信託?「會發生爭議,最後還是要由內政部來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