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12年「留才久用」續聘 泰籍移工贊:臺灣真的很好

泰國移工偉拉潘(見圖)在雲林縣鍾慶科技公司工作滿12年,公司申請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續聘,偉拉潘17日表示臺灣真的很好,希望可以爭取在臺永久居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

泰國移工偉拉潘(中文名)來臺在雲林縣鍾慶科技公司工作已滿12年,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移工在臺工作期間累計不得超過12年」,將結束在臺工作生涯,但公司認爲培纔不易,決定申請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續聘,偉拉潘17日表示臺灣真的很好,希望可以一直作下去,爭取在臺永久居留機會。

勞動部因應臺灣人口結構改變,未來16至64歲的工作年齡人口將持續下降,加上產業留才需求增加,自2022年4月30日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僱主可將現有聘僱符合資格的優秀資深移工,申請轉任爲中階技術人力,以補充臺灣勞動力。

鍾慶科技公司管理部經理李大祥表示,公司聘用外籍移工已近30年,經常面臨優秀外籍人才流失問題,這次搭上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政策,將偉拉潘升職爲中階技術人力,加薪到35K留用,雖然成本增加,但不用耗費時間重新培訓,且偉拉潘還可幫忙指導新進人員,這項政策對公司幫助很大。

偉拉潘表示,之前在泰國當勞工,每天工資只有300元臺幣左右,來臺工作12年,不僅薪資高,臺灣人很友善,工作環境也很好,已把臺灣當成第2故鄉,很感謝公司的肯定,他會持續努力,希望可以一直作下去,爭取在臺永久居留機會。

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虎尾就業中心廖家偉主任指出,「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要件爲僱主提供年資6年以上、且符合技術條件的資深優秀移工,並以產業類月薪3萬3000元以上等薪資待遇僱用,即可申請資深移工轉任爲中階技術人力。移工從事中階技術工滿5年後,符合資格亦可申請永久居留,續留臺灣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