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府首度執行死刑! 死囚黃麟凱伏法時刻曝光

男子黃麟凱2013年在軍中服役時,因不滿王姓女友分手,竟潛入住處勒死她母親後再姦殺,最高法院2017年死刑定讞,黃麟凱在獄中雖委由律師聲請釋憲,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已籤準執行死刑執行命令。執行死刑後,獄警在刑場外燒紙錢。(黃世麒攝)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日前首度籤準執行死刑執行命令,勒死女友母親並性侵殺害女友的黃麟凱被判死定讞7年半後,終於在16日晚間10時2分槍決伏法,法務部在深夜10時45分開記者會說明。黃麟凱是民進黨執政第3名執行槍決的死刑犯,也是賴清德總統上任後第1名執行的死刑犯,更是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後的首宗死刑執行案件。黃麟凱執行死刑後,在監死囚目前爲36人。

黃麟凱是繼2020年4月1日前法務部長蔡清祥批准死囚翁仁賢執行死刑後,法務部時隔4年多再執行死刑。

據瞭解,由於憲法法庭死刑釋憲判決要求合議庭法官判死須「一致決」,法務部經調卷黃麟凱案最高法院合議庭5位法官都一致決判死,黃也成爲符合憲法判決遭判死槍決的首例。

今天下午傳出法務部將於晚間執行黃麟凱死刑的訊息,記者頻繁向法務部查證,但法務部卻下「封口令」,各相關單位對於記者查證電話態度低調,「一致」拒接或訊息已讀不回,法務部直至晚間10時45分開記者會說明。

對此,包括廢死聯盟、臺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民團16日一度爲黃聲請非常上訴「槍下留人」,並發表聲明譴責法務部在死囚黃麟凱仍在尋求閱卷尋求救濟,卻執行死刑,違背憲判8判決意旨,是「違法執行」,無異恣意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