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正鎰、陳勝宏 齊轟囤房2.0

臺北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也炮轟,政府不應對建商未售餘屋進行懲罰性課稅;據悉下週將召開記者會,主張應將第一次起造的建商排除在課稅對象之外,且建商二年後未售餘屋的稅率不應提高,反而應降到1.2%。

賴正鎰指出,囤房稅2.0,房屋稅由縣市歸戶改採全國歸戶,非自住持有者稅率最高爲4.8%,估計影響上百萬戶的房屋持有者的非自住房屋稅,政府也預估稅收可增加超過45億元,粗估每戶平均將增加稅額4,300元至5,000元。

賴正鎰分析,此次修法衝擊兩大方面,包括非自住的房屋持有人、及開發商,更不能當作打擊開發商的手段。政府雖可增45億元稅收,但恐怕將造成轉嫁效應,推升租金及售價。

至於建商囤房稅將加碼到最高4.8%稅率,他指出,建商與開發商絕對不同於買家,若要比照持有多戶房的屋主徵收高額的囤房稅,一點都不合理,兩者絕對不能相提並論。開發商只是負責蓋房子,將新成屋賣出,爲公司帶入營收,更揹負銷售的業績成效,都有進帳壓力,怎可能會去囤房?而且賣出房子就有繳交營業事業所得稅與土地增值稅,賣得慢的新成屋卻還要被課囤房稅,這樣怎會說得過去?

賴正鎰建議,政府應該排除開發商的新建案,只要是新建的待售房,不管賣幾年,應該都不能再加課稅金,讓房市迴歸市場機制,自行決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