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籲修法 重懲棄保潛逃
立委羅智強(中)17日舉行「制定棄保潛逃罪,終結詐騙刻不容緩」記者會,立委羅廷瑋(左)、立委吳宗憲(右)一同出席呼籲修法加重棄保潛逃刑責。(杜宜諳攝)
近年屢爆棄保潛逃案件,國民黨立委17日聯合召開記者會,呼籲應修法加重棄保潛逃刑責,並註銷潛逃者所持護照,堵上現行法制缺口,落實人民所期待的司法正義。綠營則表示,對修法態度開放,但須符合社會最大共識。
藍委羅智強說,詐騙已成爲國安問題,行政院長陳建仁去年5月拍板「打詐行動綱領1.5」,去年下半年詐欺案卻比上半年還多。據刑事局最新統計,現在共有8萬名通緝犯逍遙法外,其中8千人逃出境外,涉及詐騙犯罪,出境未歸的更高達1637人。
曾任檢察官的吳宗憲直言,2017年司法改革會議對棄保逃逸加重刑責有共識,爲何民進黨完全執政,修法卻還是躺在國會?不該讓犯罪者有僥倖心理,政府應對國人有所交代。羅智強則表示,修正棄保潛逃罪不只是人民期待,更是藍綠白的跨黨派共識。
羅智強強調,本次修法分爲兩部分,刑法上,將棄保潛逃入罪,只要被告受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或限制出海,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經發布通緝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比照美國,犯重罪最輕本刑在3年以上,棄保潛逃就得加重刑期至2分之1。
刑事訴訟法部分,現行法制下,法院只能通知主管機關不予核發護照、旅行文件給被告,卻沒對已持有護照的情況來規範。他說,修法後,法院就有權利通知主管機關注銷被告的護照。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莊瑞雄則說,現行刑事訴訟法已有相關機制設計,是爲與不爲的問題,且法界也在討論,民進黨團對修法態度開放,但必須符合社會最大共識。
莊也提醒,過去爭論提到「一罪兩罰」,恐發生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的疑慮,各界要好好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