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指控原民臺綁標 原文會:不實指控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廖偉翔今指出,原民臺113年度1億2千萬藝文勞務採購案有綁標爭議。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原文會)指出,此爲不實指控,相關程序皆依照法令規定辦理,絕無綁標。圖/擷取自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網站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廖偉翔今指出,原民臺113年度1億2千萬藝文勞務採購案有綁標爭議。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指出,此爲不實指控,相關程序皆依照法令規定辦理,絕無綁標。
原文會說明,「經典迷你劇集-遠洋時代攝製與行銷」藝文勞務採購案,以公開招標方式執行,本案於113年8月8日至9月9日上網公開招標,採購預算爲新臺幣 123,850,000 元。依業界慣例於113年8 月23日辦理「公開徵案說明會」,並秉持公開透明原則,於會中向各與會廠商進行說明與雙向問答。
原文會指出,本案爲積極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第23條之規定,並希望透過影像媒介,體現原住民族的詮釋權及主體性,並創造原住民族與臺灣社會及國際社會之間的對話平臺,基於本案攸關原住民族文化題材與議題,考量評選委員需擁有原住民族議題研究、族語文化及影視傳播等專業素養,爰依專業組成相關評選委員。
有關採購及金額方面,原文會表示,王委員、廖委員所指控的69萬採購案是「109 年度委託製作迷你劇集劇本」勞務採購案,其採購標的爲委託製作劇本,並有關 109 年委託製作經典迷你劇集劇本勞務採購案系以限制性招標委託辦理,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其程序無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自無所稱評審名單。
原文會表示,而另所稱1億2千萬之採購案爲「經典迷你劇集-遠洋時代攝製與行銷」藝文勞務採購案,其採購標的爲攝製與行銷,公告招標文件之採購需求爲遠洋漁業爲背景,並無指定、限制劇本內容及其創作。又前述兩案爲不同之「獨立」採購案,其採購目的、採購程序皆不同,王委員、廖委員所指控涉嫌數字不當連結顯非事實、自無重複採購之說,更無綁標。
原文會指出,基金會於第一時間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就本案進行綜理審查及諮詢,另收受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調查報告,本案仍於採購程序中,相關文件及內容應予保密,基金會爲審慎查察,本於毋枉毋縱原則,後續仍將依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原文會指出,有關王及廖兩位委員所指控原文會執行長任職立法委員團隊助理一員已爲12年前之陳年往事,且非僅任單一政黨、單一立法委員之助理經歷,前後協助過的原住民立委,包括「國民黨」全文盛委員、「國民黨」簡東明委員、「親民黨」林正二委員及「無黨籍」瓦歷斯.貝林委員。又「109 年度委託製作迷你劇集劇本」勞務採購案時任承辦人亦非所指控之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