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提凍結國防部7成業務費 揭仲曝:部分單位恐斷炊

藍營提凍結國防部7成業務費預算,揭仲指部分單位恐斷炊。(資料照)

立院今表決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在國防部部分,國民黨團提案國防部及所屬單位業務費凍結70%,執行30%後始得動支。國防部日前也發佈新聞稿籲理性監督。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揭仲指出,在野與國防部都忽略,若本案通過或成爲主決議,極可能出現少則9天、多則1個月無業務費可動支的空窗期;屆時國軍的戰備與演訓任務雖不致停擺,但很多業務確實會受到影響,甚至讓部分單位面臨斷炊的風險。

針對在野提案凍結預算,國防部強調該提案凍結額度過巨,將不利於國軍日常運作,不僅削減應對解放軍機艦侵擾的灰色地帶行動應處能力,同時導致部隊缺乏合理預算支應核心戰訓本務。

揭仲對此指出,提案的國民黨團與發出新聞稿的國防部,似乎都沒意識到,該提案若經立法院院會照案通過,成爲具約束力的主決議,則國防部在今年上半年,非常可能會出現少則9天、多則1個月無業務費可動支的空窗期;屆時國軍的戰備與演訓任務雖不致停擺,但很多業務確實會受到影響,甚至讓部分單位面臨斷炊的風險。

揭仲說,立法院凍結預算的法律依據,是《預算法》第52條第1項「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而條文中的「附加條件」,在立法院審查預算的實務上,就是凍結比例、解凍條件與解凍程序等三項。在國民黨團的這個提案中,凍結比例是70%,解凍條件是「國防部用掉30%後」,解凍程序是「經院會同意」;乍看之下、或是從數學上來說似乎沒甚麼疑義。

但揭仲強調,問題在「經院會同意」,並不是行政院前一天把解凍要求送到立法院,後者就能在當天或第二天,立刻召開院會完成同意程序,讓國防部能立刻動支。事實上,整個解凍程序,需要經過程序委員會到院會,從委員會到程序委員會再到院會等步驟,再加上覆議提出時間的規定,就算朝野各黨全力配合、願意省去若干步驟,整個流程走完最快也要9到10天,若是按標準程序,則可能需要近30天甚至更多。

揭仲說明,在這段期間,國防部及所屬單位是不能動支業務費的。又因爲解凍條件是「用掉30%的業務費後」,使國防部也不能在支用20%後,提前向立法院申請解凍。

揭仲舉例,若國防部及所屬單位在今年5月4日已執行完30%的業務費,遂於5月5日將申請解凍的函文送交立法院後,須先由立法院議事處將解凍案排入5月6日中午的程序委員會,然後才能排入5月9日的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就算有黨團提案或經朝野協商,決定本案不用送委員會並於本次院會逕付二讀,由於立法院是當週星期五與次周星期二列爲一次會,使整個院會同意的程序,要到5月13日院會結束後,纔算完成,前後共9天。

揭仲續指,若5月13日的院會結束前,沒有委員或黨團策略性的提請複議並立即做出複議不成立的決議,則依照議事規則,立法院要等到再下一次的院會於5月20日結束,確定沒有黨團或委員提出複議後,纔會正式函文行政院同意解凍。

揭仲進一步指出,若5月9日院會沒有將解凍案逕付二讀,而是依往例由院會交付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則理論上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要等5月13日院會結束後纔會收到解凍案,最快也要到5月15日才能在委員會中審查,然後等複議時間過後,由5月20日中午召開的程序委員會,將同意解凍之決議再次排入5月23日的院會報告事項,到5月27日的院會結束後,整個解凍程序纔算完成,前後共23天。

揭仲說,同樣的,若5月27日的院會結束前未對複議進行處理,則立法院要等到再下一次的院會於6月3日結束,確定沒有黨團或委員提出複議後,纔會正式函文行政院同意解凍,使整個解凍程序前後共約30天。

至於解凍程序進行過程中,國防部及所屬能否動用預備金,或援引《預算法》第54條,「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劃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揭仲認爲,恐怕會違反《預算法》,首先預備金動支的前提是「歲出分配預算遇經費有不足時」,但國防部的情況不是「經費不足」,而是「有經費卻還不能動支」;至於《預算法》第54條的前提是「年度已經開始但總預算還未完成審查」,只要總預算已經開始執行,就不適用第54條的規定。

因此,揭仲指出,在前述少則9天、多則超過30天的這段期間,國防部及所屬單位依照《預算法》,將不能動支業務費。在國軍有一定天數的庫存油料與彈藥的情況下,這雖不會造成國軍真正處於無油可動、無彈可打、無水電可用等全面停擺情形,卻很可能出現依照契約或發價書已達付款節點的經費無法撥付,衍生出棘手的法律爭議,或是造成若干部隊的伙食與辦公費用斷炊。至於所引發的社會與國際觀感,或許更是在野黨團應再三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