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又要推選罷法 中選會曝立場:應審慎考慮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日再審《選罷法》修正草案,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會前受訪表示,罷免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權之一,所以任何有關公民權法治的檢討,應站在憲法保障國民參政權的立場出發,因此要修改的案子,希望大家能審慎考慮。
藍營雙修《選罷法》,當中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所提案,要求連署要附身分證雙面影本、發證日期的版本,已逕付二讀,而這回內政委員會要審的是有關罷免門檻調整,根據許宇甄的提議版本,罷免通過門檻除維持現行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新增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時之得票數之規定,而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爲罷免之提議與連署。
李進勇表示,現行選罷法規定沒有窒礙難行之處,按照現制進行,不會發生什麼困擾,且有關於罷免也是憲法規定的公民權,所以任何有關公民權法治的檢討應站在憲法保障國民參政權的立場出發,因此修改的案子希望大家審慎考慮。
對於在野黨是否會在預算審查時刁難,李進勇指出,預算牽涉政府機關運作,審查也有相關程序,希望能按照程序進行。
會議開始後,許宇甄做提案說明時強調,自己並沒有要修正罷免門檻,只是希望罷免票數比當選票數多一票,不要讓少數民意否決多數民意,也希望當選一年後才啓動罷免,避免剛當選就面臨連署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