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警登門猥褻19歲女 調職法辦
臺中市議員江和樹(中)陪同A女及家長出面控訴蕭姓員警涉嫌猥褻,要求警方徹查。(陳淑娥攝)
臺中警紀再出包!臺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蕭姓員警,跨年夜受理19歲A女與男友媽媽吵架案,隔3天涉以「討論案件」爲由登門,對單獨在家的A女伸鹹豬手涉嫌猥褻,還開出「陪半小時給5萬」價碼遭拒。市警局17日表示,蕭員確有撫摸疑涉猥褻行爲,依法送辦並調離現職靜候調查。
市議員江和樹昨陪同A女及家長出面控訴,45歲蕭姓員警去年12月31日受理A女與男友媽媽吵架案,男友媽媽沒提告,做筆錄時蕭員卻告訴A女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能會被處罰鍰,並安慰她說「別怕,錢的事我會幫妳」。
A女表示,蕭男1月2日致電她,以要「交還證物(刀子)及討論案件」爲由欲登門,還稱「刀子是我私下還妳的,我不想把案子送出去,但上面規定不行」。取得A女信任後,蕭男1月3日駕車到A女家,買了麥當勞並藉故上廁所而進屋。
從監視器畫面可見,蕭員緊挨着A女坐下後伸出鹹豬手,不僅強吻還上下其手,一邊猥褻一邊說「陪我外出半小時,我給你5萬」。A女想抗拒,因兩人體型相差懸殊掙脫不了,A女情急喊「我爸爸快回來了」,蕭員才停止並掏出5000元,但A女拒拿,蕭員把錢丟在桌上後離去。
江和樹痛斥,蕭員利用職權誘騙被害人,身爲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懷疑蕭員行徑老練,可能不只犯下一案,要求警察局長李文章徹查。市警局指出,已將蕭員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並由婦幼警察隊介入偵辦,後續依《刑法》強制猥褻罪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