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靈前親生女與養女爭產 女婿與外孫女加入戰局

黃姓老翁死後親生女兒與養女在靈堂前爭產,女婿與外孫女罵養女「謀財害命」被養女告誹謗,高雄地院審理後判無罪。(本報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高雄一對黃姓老夫妻相繼過世留下千萬遺產,親生女兒和養女爲了遺產問題,在黃父靈堂前開罵,親生女兒的馬姓丈夫和王姓外孫女也怒指養女「謀財害命」,養女不甘受辱怒告誹謗。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馬姓丈夫與王姓外孫女對老先生的死因存疑,且雙方確實有遺產糾紛,有相當理由,馬、王2人才會在靈堂前對養女做出相關指控,認定罪證不足,判2人無罪。

判決指出,黃家老夫妻的養女沒有辦理領養手續,老太太先於2022年過世時,留下500萬元遺產,養女指稱老太太生前有答應,她和黃家親生女兒一人分一半。結果老太太過世後,500萬元全被親生女兒領走,後來黃家老父親向親生女兒催討,女兒才匯了160萬元到父親的帳戶,養女在2022年5、6月間,從黃父的戶頭將160萬元領走。

2023年3月,黃老先生因病過世,親生女兒查閱父親遺產,才發現她的父親把名下房子以贈與方式送給養女,存款也僅剩下14萬餘元,女兒發現,養女還領走父親銀行存款130萬元,親生女兒與養女在父親靈堂前互控對方不是。

親生女兒的馬姓丈夫和王姓外孫女也跳進戰局,2人在靈堂前當衆大罵養女「謀財害命」,指養女「做了虧心事,拿香拜父親纔會手抖」,養女不甘受辱控告2人誹謗。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馬姓丈夫辯稱,養女未經合法領養,在法律上跟他們不具有親屬關係,根本就不能拿他岳父遺產,養女趁他岳父生病後,全家人不注意時,將他岳父名下房屋過戶到她名下,且擅自提領帳戶內款項,雖然養女強調是他岳父同意將財產給她,但他們都不相信。

法官認爲,馬姓丈夫和王姓外孫女主觀上認爲養女取得黃老先生財產後,疏於照料導致黃老先生過世,進而做出「謀財害命」的指控,因雙方有遺產糾紛,2人主觀上有相當理由確信爲真實,縱所述內容尚無證據證明符合事實,但仍難認定有誹謗的真實惡意,因此判兩人無罪,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