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搬家搬到穿內褲躺女大生牀 正宮「偷情卡片」逆襲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臺北市張姓男子隱瞞已婚的身分偷吃女大生小姿化名),對方還曾寫卡片傾訴愛意內容包含「寶貝樵」、「I LOVE YOU」、「愛你」等,結果反而因此露餡。張妻得知丈夫小三一同出遊、慶生,除了氣到訴請離婚外,同時也求償88萬元,但最後僅獲判20萬元定讞。

▲小姿聲稱不知道張男已婚,交往時還寫了許多卡片傾訴愛意。(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張妻強調,她與丈夫是在2012年3月結婚,兩人婚後育有一子,沒想到才共組家庭3年就發現對方外遇女大生,甚至在Instagram看到丈夫只穿着內褲躺在小三住處牀上,後來又找到寫有「寶貝樵」、「I LOVE YOU」、「愛你」等字句的卡片,顯然兩人已經超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關係,讓她在精神上飽受極大痛苦,事發至今都不願意原諒

而張男反駁,自己從來沒有違背夫妻忠實義務,那些卡片和網路貼文都是小姿單方面在表達愛慕之意,「牀照」則是去幫忙搬家時,因爲太累才躺上去稍微休息,兩人並未同牀共眠或發生親密行爲,「我從2015年11月就向妻子承諾不會再和小姿聯繫,同時也獲得諒解,夫妻倆之後還一同出遊,早就盡棄前嫌。」

▲張妻懷疑丈夫與小姿有不正常的男女關係。

雖然小姿曾寫出「我們正在磨合期」、「愛情加油!知道你跟我一樣得了相思病」等曖昧語句,但她出庭時證稱,自己是到2015年11月分手時才知道張男根本已經結婚,而且還有小孩,先前交往時牽手、擁抱的甜蜜舉動通通淪爲偷情,讓她相當受傷。

不過,臺北地院法官認爲,一般異性朋友幫忙搬家不至於出現僅穿內褲躺牀的舉動,況且兩人還曾一同前往賣場選購被套、衣物生活用品,可見並非如男方所說只是單方面的愛慕考量到他先前經營咖啡館失利改從事餐車,每個月收入僅3萬多元,張妻求償88萬確實有些過高,最後裁定判賠2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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