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用「雙腿固定幼兒」釀多處瘀青 教育局出手揪2問題

(示意圖/達志影像)

臺中市太平某幼兒園2歲幼生,疑遭教保員用雙腳固定身體,導致身上多處瘀青,家長憤而投訴媒體。臺中市教育局調查後指出,此案發生在10日下午,經初步檢視監視器畫面,教保員疑有施力不當及情緒控管不佳等情事,全案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進行查處。

臺中市教育局指出,此案事發於8月10日下午,幼兒園反映因幼生哭鬧一直離開座位,班上郭姓教保員擔心其他孩子被碰撞而將該名哭鬧的幼生拉至身邊,並用雙腳固定,但因用力過猛而致幼生手臂及背部有抓痕。

教育局表示,園方在8月10日晚間9時20分向教育局進行通報校安,隨即請園方提交查處報告書,並調閱該時段監視影像紀錄,經初步檢視監視器畫面,教保員疑有施力不當及情緒控管不佳等情事。

教育局強調,全案已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進行查處,若確有不當對待情事且情節重大,將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罰行爲人6萬至60萬元罰緩,並通報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

另外,幼兒園也將依同條例第46條規定,處負責人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幼兒園得減招、停招6個月至1年、停辦1至3年或廢止設立許可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