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天女孩私接商演有前例 菲菲慘賠48萬 伊梓帆被封殺

李恩菲、伊梓帆過去被控私接商演,下場都不怎麼好。(圖/中時資料照)

職棒樂天桃猿前領隊浦韋青和樂天桃猿女孩前經紀人陳元凱涉嫌讓4名樂天女孩孟潔、陳伊、李恩菲、林穎樂私接活動或是「高收低報」,目前浦韋青50萬交保、陳元凱聲押,4名樂天女孩以及3名經紀公司員工列爲被告。其實樂天女孩過去有類似前例,下場爲賠錢、被短期封殺,如今又爆出私接商演疑雲,令球迷震驚。

女團「伊梓帆」由陳伊、董梓寧、楊曉帆組成,她們曾是樂天女孩前身「LamiGirls」成員,2015年因拍攝「挺洪秀柱」桌曆未報備,遭球團以違約、觸犯競業條款封殺至年底,還被網路霸凌。當時三位女生在洪秀柱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含淚地澄清並沒有使用任何球團的名義與頭銜,伊梓帆也沒有與球團簽下任何一份具有效力的合約,並強調:「沒有後悔出面挺柱」。

伊梓帆當年被球團封殺,哽咽開記者會喊冤。(圖/中時資料照)

後來伊梓帆單飛,陳伊繼續當樂天女孩,楊曉帆轉型成樂天啦啦隊的舞蹈副總監、桃園雲豹電豹女舞蹈老師,董梓寧則在P. LEAGUE+福爾摩沙臺新夢想家專屬啦啦隊Formosa Sexy擔任隊長兼總監,三人各自有死忠粉絲。

「樂天女孩」李恩菲(菲菲,本名李庭瑀)過去被經紀公司品妍娛樂指控違約私接演藝活動,求償108萬元;菲菲駁斥,稱公司派的經紀人既不專業還「冷凍」她,爲了生計不得已寄存證信函表明終止合約。臺北地院調查後發現,公司有積極安排試鏡,且菲菲被發現擅自參與其他演藝活動後,經通知卻未改善,違約屬實;法官考量菲菲簽約後1年10個月收入僅30萬元,100萬元違約金遠超她的經濟能力,判應賠48萬元,可上訴。菲菲坦言官司纏訟2年心力交瘁,得知判決後就把錢繳完,想盡快擺脫風波。

菲菲曾被經紀公司提告,下場是賠48萬。(圖/中時資料照)

如今菲菲再度涉嫌私接商演,31日在IG吐露心聲,坦言過程非常煎熬,感嘆:「懂的人給你鼓勵,不懂的人他根本不在乎結果,行得正坐得直相信結果」,併爲自己和其他成員打氣:「在那之前我們一起努力,好好工作,加油,會撐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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