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公共媒體「綠化」 政府自毀公信力
立委指控原住民族電視臺出現重複採購疑雲,得標廠商涉嫌拿原民臺4年前僅69萬元的勞務採購案劇本,重複投標今年度1億2千萬元的藝文勞務採購案。記者林澔一/攝影
公共媒體具社會示範和安定的責任,一旦「公共」二字染上顏色,社會將難再信任。
立委王鴻薇、廖偉翔等人指控原住民電視臺今年度一億兩千萬元的藝文勞務採購案,涉嫌抄襲四年前六十九萬的劇本,採購案被扯上「抄襲」、「綁標」又有綠營關係人牽涉其中,民進黨反射性全面回擊。
公共媒體經費來源普遍來自國家,多是納稅人賺來的血汗錢,非一般商營或營利爲主之媒體,比起商業考量,公共媒體往往多了些社會責任,更應多思考公益性。原民臺作爲公共媒體,王鴻薇等所揭露的此類事件甚至傳聞,都不應發生或傳出。
同樣是公共媒體的公視,日前先是被揭露臺語臺專題節目滿是「拆樑」宣傳,又被民衆黨抨擊Taiwan Plus網站「臺灣打擊貪腐」主題內容都是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相關新聞。民進黨多年來舉着民主旗幟高喊黨政軍退出媒體,實際卻是一個個「綠友友」進入公共媒體,左右輿論走向。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曾出版「公共廣電:爲何?如何?」(Public broadcasting: why? how?)一書,講述公共媒體應具備的核心價值。
核心價值當中,除了普及、多元,以及敢於創造新型節目、富有實驗精神的「鮮明性」外,最重要的或許當屬「獨立性」,不受任何特定力量、政黨或外力所幹涉。
形象、典範建立不易,崩毀只在頃刻,公共媒體還藏了多少與本應肩負的社會責任相悖的事件不得而知。民進黨現爲執政黨,對於公共媒體被質疑成私相授受、甚至是綠營疏通搞酬庸的溫牀,不可迴避。
逐漸被「綠化」的公共媒體不應成爲黨政疏通管道,更不應揮霍公帑卻濫用公器。否則當公共媒體失去公信力的那一刻,亦是政府失去公信力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