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官法協商 貪污定讞司法官停職薪水將追回

▲立法院長蘇嘉全召集朝野協商,通過「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立法院召開臨時會,院長蘇嘉全針對「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最後對「陳玉珍條款」達成共識,未來只要司法官遭貪污罪判刑定讞,受免職、撤職等懲戒處分政府就會追繳停職期間的薪水。相關條文預計28日就會三讀過關。

被稱爲「史上最貪得無厭的司法官」、「史上最貪女檢察官」的陳玉珍,因長年包庇電玩業者,收賄2300萬元,最高法院今年2月間將她判處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定讞。陳玉珍於3月7日發監執行。但本案於2012年爆發後,陳玉珍從當年11月開始停職,一直到今年2月判刑定讞,長達6年4個月的期間內,陳玉珍都領取半薪的薪水。

對於陳玉珍領取半薪的狀況,在立法院審理「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引發爭議,據瞭解,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認爲,司法官若貪污就不準從納稅人身上再領一毛錢,此條文可稱爲「陳玉珍條款」,因爲現行的刑事訴訟程序都會拖很久,陳玉珍貪污定讞判刑12年,每個月還能領半薪超過6年,此事讓人無法容忍,所以他認爲「有給的,每一分一毫都要追回來。」「這是天經地義天公地道事情」。

而雖然司法院秘書長太郎本款規定仍有疑慮,但在經過討論後,立法院長蘇嘉全裁示,通過增訂時力所提的修正動議,讓「陳玉珍條款」順利過關,將排入臨時會議程,預計28日三讀,最快7月底就會公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