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異議東方甄選孫佳琦商標
鞭牛士 6月28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近期,東方甄選關聯公司東方優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新增3則關於“孫佳琦”商標準予註冊的決定文書。
文書內容顯示,異議人李佳琦與寧波鎂麒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對被異議人東方優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第65971160號、第66004564號、第65971170號“孫佳琦”商標提出異議。
經審查,異議人引證的“李佳琦”“佳琦”商標與“孫佳琦”商標文字構成不同,讀音及整體外觀區別明顯,因而雙方商標未構成使用在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在市場上並存使用不易造成相關公衆混淆誤認。異議人稱被異議商標的註冊損害其在先姓名權及其相關權益證據不足,商標局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