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爆臨時人員退休金將遭砍 勞保局挨批帶頭違法
立委洪申翰(左)、勞動部長許銘春(右)。(截取自國會直播頻道)
除了國民年金,勞保退休金同爲老年退休生活的重要保障,但立委爆料,勞保局內有百名業務佐理退休年資,因應「勞基法」先前的修正將遭砍,痛批勞保局帶頭違法,損害這些臨時員工的權益。
勞動部今(21)日於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以臺灣永續發展目標(SDGs)檢視我國國民年金與勞工保險等制度,如何永續穩健照顧社會經濟安全、促進各年齡層生活福祉與提升勞動生產力」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質詢指出,關於勞保局臨時人員退休問題,臨時人員早在省政府時期就有,當時因爲預算員額沒辦法滿足業務需求,因此有了約僱助理(後稱業務佐理),最多的時候人員高達500人,之後才一路精簡到現在的100多人。
洪申翰指出,1998年「勞基法」第30條之1條修正後,將業務佐理納進勞基法規範,從此具有勞工身分,但不代表年資必須從該年開始算。
洪申翰舉例,若有業務佐理從1978年開始在勞保局任職,到了2019年年滿65歲申請退休時,結果勞保局退休金計算上卻寫採計年資是自1998年4月至2019年,1978到1988年間的20年年資就會憑空消失。
勞動部長許銘春迴應,會有這樣的情況是因爲臨時人員的委託是以按件計酬來算,報酬給付方式可能被認爲是承攬報酬,因此給付方式並不同。
洪申翰聞後不悅表示,臨時職員和正職員工的工作內容幾乎一樣,說按件計酬是不被接受的。
洪申翰說,「勞基法」第84-2條已清楚載明,勞保局可以選擇事業單位自訂規定,或是勞僱雙方協商等2種方法,假如勞動部要求民營企業遵守「勞基法」,結果底下的勞保局卻不遵守,簡直不合理。
洪申翰指出,根據之前的會議紀錄,勞動部只是單方面告知,根本沒有所謂的協商,勞保局只有2種做法,依照「勞基法84-2條」自訂規則或是展開協商,否則勞保局繼續擺爛,勞動部真的可以關起來了。
許銘春承諾,會了解實際情形,勞保局也已有安排專家會議,會找出符合「勞基法」規範的解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