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的多少在法律上受到哪些保護?

關於民間借貸利息的法定保護標準,存在以下兩種情況:

一、對於2020年8月20日之後的借款

自2020年8月20日起,新發生的借款年利率不得超過借款成立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這是爲了確保借貸市場的穩定和借款人的合理負擔。

二、對於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借款

對於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發生的借款,利息的計算將採取分段方式。具體來說,2020年8月19日及之前的利息部分,年利率不得超過24%;而自2020年8月20日起,利息的計算將按照新的標準,即不得超過借款成立時一年期LPR的四倍。

一、民間借貸的定義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相互之間進行的一種資金融通行爲,通常以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爲標的。這種金融活動歷史悠久,廣泛存在於世界各地。但請注意,經過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所從事的貸款業務,並不屬於民間借貸範疇。

二、民間借貸利息的標準

1. 對於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借款,如果債務人已經償還了部分利息,那麼最高月利率爲3%;如果尚未償還,則最高月利率爲2%。自2020年8月20日起,利息將按照借款成立時一年期LPR的四倍計算。

2. 對於在2020年8月20日之後法院新受理的一審民間借貸案件,如果借貸合同成立於2020年8月20日之前,當事人請求適用當時的司法解釋計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法院將予以支持,即適用年利率不得超過24%的標準。而對於2020年8月20日之後的利息,將按照一年期LPR的四倍標準計算。

3. 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這個利率可以在“中國貨幣網”官網上查詢。

三、超過法定標準利息的法律後果

在民間借貸中,法律設定了最高的利率標準。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息超過了這個標準,那麼超出部分的利息將不受法律保護。此時,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超過最高利率的約定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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