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遠落淚喊「非常羞辱人」 !預算被砍卓榮泰表態:再提覆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等人23日舉行「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相關說明」記者會;文化部長李遠(圖中)還激動落淚。(姚志平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等人23日舉行「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相關說明」記者會。(姚志平攝)

立法院三讀通過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朝野隔空交火,行政院不滿藍白聯手通過的總預算刪減幅度,認爲有且有窒礙難行之處,將移請立院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覆議是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賦予行政院的權利跟義務,將依此條文進行後續的救濟行爲,「面對無差別的攻擊,我們沒有辦法自殺式的刪減」。

卓榮泰四度親上火線說明總預算案,經濟部長郭智輝、文化部長李遠和外交部長林佳龍都說明預算被刪減後的困難,李遠甚至激動落淚,痛批預算刪減沒有理由,非常羞辱人,而由於行政院院本部業務費也被刪減,也無法支應手語老師費用,因此今天的行政院記者會沒有手語老師。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還是必須依照憲政機制,透過憲法程序提出最後必要的救濟,這是義務跟責任,也請國人能夠諒解,行政院是被動提出救濟方式,希望的是能有充裕的預算讓政府能在新的年度全心全意推動政策,若沒有辦法度過這一關,整個中央政府能量大打折扣,絕非國家之福。

對於救濟方式是否就是要提出覆議,卓榮泰指出,不清楚立法院何時送出總預算案,「如果這2天沒有送出來,就是年後的事情」。卓榮泰也強調,覆議是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賦予行政院的權利跟義務,將依此條文進行後續救濟行爲,「面對無差別的攻擊,我們沒有辦法自殺式的刪減」。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範,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爲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