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警察年改最高月領8成薪 全民要負擔什麼代價?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通過後,全民及社會要付出什麼代價?。示意圖。 聯合報系資料照
在野陣營聯手突襲下,於立法院7日讀通過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提高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至80%,且修法前退休警亦適用。此修正案通過,看似特定族羣因此受惠,但行政院隨即表示,立院在野黨團違反誠信,在法案三讀前未徵詢政院意見、也未指明預算來源,政院無法接受,並且喊出釋憲。究竟此修正案通過後,全民及社會要付出什麼代價?
破壞公平性外 也衝擊警力穩定性
首先,破壞退撫制度必須公平對待所有成員之原則。銓敘部高層官員強調,這是銓敘部無法認同這樣修法提議的最重要理由。由於警察人員和其他公務人員,包括其他各類危勞人員,都適用同一部退撫法律,同屬相同退撫基金下,繳交相同費率和相同繳費標準,結果退休給付標準卻大不同,將使退撫制度首重的公平對待原理完全喪失殆盡。
其次,銓敘部指出,警察退休給付替代率一旦提高後,更將破壞月退休金和在職工作職等需有對應的衡平性。官員以2024年俸額實支數計算,退休時爲525俸額的基層警察,包括警佐各階和警正4階爲例,修法後,月退休所得上限將大幅增至74,544元,將超過第14職等常務次長以下所有公務人員、大學教授以下所有教師和高中以下所有教師,而警官的所得上限金額當然更高。
官員解釋,基層警察月退所得上限本就高於相當職務的軍士官實支月退休金,修法後更遠高於中校以下軍官到一等士官長。再者,退休者的月所得上限金額約將達到同等職務現職者月薪的九成,此項不合理設計勢必將嚴重衝擊現職警力的穩定性。
退休警察拿這麼多 有需要嗎?
第三,針對因警察在職時工作危勞而調高其退休給付替代率的理由,銓敘部亦無法認同,事實上對於現職警察人員工作危勞,其薪資、福利都已遠高於公務人員,再給予已非身處危勞環境的退休警察人員更高退休給付標準的特別對待,實無充分理由。若和相當職等公務人員比較,警察人員月所得都已高出公務人員很多,人數最多的警佐各階和警正4階,超過比例更都在兩成以上。同時,警察人員也有很多其他公務人員沒有的福利照顧事項。
第四,此修正案通過後,退休警察退休所得也改爲和現職警察人員待遇調整而調整,亦相當不合理。退休者系依照目前制度,隨物價指數累計狀況而調整,避免衝擊實質購買力,保障退休基本生活;而現職工作者調薪幅度則考量因素衆多,包含激勵和肯任其工作辛勞等,已退休者並不具備這些特性。
第五,根據銓敘部試算,單獨提高警察人員替代率,也將造成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早2年,估算未來50年基金收入減少和支出增加合計1,700餘億元,財務缺口須靠政府撥補,就是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
總結來說,這次修法衝擊公務人員退撫制度的憲法平等原則,減損退撫基金財務健全和增加政府財政支出,並嚴重影響文官退休金和現職工作間應有對應的衡平性。這就要問問,全體國民、納稅人能否同意?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之衝擊與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