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違國安案 明年2月再審
2019年11月反送中運動在香港理工大學外衝突案,香港灣仔區域法院28日裁決9名男女被控暴動罪成立。圖爲當時的衝突現場。(新華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公司7名高層,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勾結外部勢力等案件,28日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7人再被加控一項印製煽動刊物罪。署理總裁判官將案交付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審訊程序,案件再延至明年2月24日提訊,7人不準保釋,須繼續還押。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黎智英,已身背4件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定罪,共被判監20個月。28日涉《香港國安法》案件提訊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4歲)、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59歲)、前香港《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女,51歲)、總編輯羅偉光(47歲)、執行總編輯林文宗(51歲)、主筆馮偉光(57歲)和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55歲)。
檢方獲准申請加控7人多一項控罪及修改其中一項控罪,新增控罪爲串謀刊印、發佈、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而修改的控罪則指7名被告在去年7月至今年6月24日期間,與《蘋果日報》等多間相關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黎智英除面對上述2罪外,還被控1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合共4項控罪。
此外,2019年8月11日,全港各區都有示威活動,入夜後警方於港鐵太古站出口附近拘捕多人,其中7男1女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等不同控罪。案件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除其中1名被告只承認無牌持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但否認非法集結及持有攻擊性武器2罪,其餘被告均否認所面對的控罪。案件延至明年2月28日作審前覆核,此期間各被告准保釋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