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檢察官聲明上訴對象不包括公司 盼儘速結案

聯電被控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案,今年1月27日二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宣判,原判決撤銷,聯電罰金新臺幣2,000萬元,緩刑2年。

聯電與美光去年11月26日共同宣佈,雙方達成全球和解協議,將各自撤回向對方提出的訴訟,聯電將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額保密的和解金。

媒體今天報導,日前由檢察總長江惠民主持的會議上,多數意見對二審判決有所質疑,所以高檢署已於日前提起上訴。

聯電錶示,公司員工在春假前收受檢察官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9年度刑字上重度字第4號判決聲明上訴,但上訴對象並不包括聯電,聯電部分已確定。

聯電錶示,公司已與美光達成全球性的和解,雙方並在全球各地撤回對對方訴訟,且建立長久商業關係。誠摯希望司法能尊重告訴人的意願儘速結束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