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20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元,*ST巴安觸及退市標準後停牌
6月18日晚間,*ST巴安(300262.SZ)公告稱,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0.2.1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若公司出現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的情形,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公告日,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出現股票收盤價低於1元,已觸及上述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自2024年6月19日開市起停牌。
6月18日當天,*ST巴安股價曾一度努力上摸至0.99元,但始終沒達到1元的保殼價。最終尾盤股價一路下泄20%,報收於0.68元,觸及退市標準。
*ST巴安近期連續遭遇暴雷。
先是5月6日公告顯示,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及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均爲負值,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2023年度財務報表發表的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涉及與持續經營能力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事項。
因此,公司股票於2024年5月6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若公司出現《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0.3.11條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之後公司分別於2024年5月15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6日披露了《關於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收到上海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上海巴安水務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關於對張華根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姚澤偉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2023年末,公司在對六盤水市水城河綜合治理二期工程項目的長期應收款進行減值測試時,未能充分考慮合同利息爭議及可收回性,減值準備計提不充分,導致公司2023年年報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的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公司應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改正,並於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上海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上海證監局將繼續對公司有關事項開展覈查,並視覈查結果採取進一步的監管安排。
張華根作爲公司董事長兼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未能勤勉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行爲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張華根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姚澤偉作爲公司總經理,未能勤勉履行職責,對公司上述行爲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姚澤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再然後,5月31日,*ST巴安就公告稱,公司於2024年5月3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
公司資料顯示,其主營業務涵蓋工業水處理、市政水處理、固廢處理及天然氣調壓站與分佈式能源四大板塊,是一家專業從事環保能源領域的智能化、全方位技術解決方案運營服務商。
年報顯示,2023年,公司共實現營業收入約2.68億元,同比增長1.6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約1.08億元。截至報告期末,*ST巴安受限資產總額合計約爲14.91億元。
2024年一季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5753.42萬元,同比下降15.37%;歸母淨利潤-547.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