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進一步深化民航國內運價市場化改革
人民網北京11月27日電 (記者劉佳)記者從中國民航局獲悉,近日,民航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民航國內航線運輸價格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0年12月1日起,放開3家以上(含3家)航空運輸企業參與經營的國內航線的旅客運輸價格(以下簡稱國內運價)。改革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國內航線將大幅增加,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將進一步得到強化。
《通知》要求,航空運輸企業要合理確定調整範圍、頻次和幅度,確保航空運輸市場平穩運行。航空運輸企業和銷售代理企業要嚴格遵守《價格法》《民用航空法》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公佈實際執行的各種運價種類、水平和適用條件。同時,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對國內運價的監督,將價格違法違規行爲記入信用記錄,並依據《民航行業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實施懲戒。
此次深化民航國內運價市場化改革、擴大市場調節價航線範圍,是民航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擴大國內航空運輸市場需求,不斷滿足旅客多樣化航空運輸需要,加快行業復甦的重要舉措。
據悉,自2004年以來,民航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積極推進民航國內運價改革,同步加強國內運價監管,不斷優化市場環境。特別是自2013年以來,民航國內運價市場化改革步伐不斷加快,國內運價改革成效明顯,市場活力得到有效激發,國內運價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