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停電事故監院彈劾臺電基層 工會聘法律顧問爭權益

監察院今天針對513、303大停電的人爲疏失,彈劾8名臺電員工,對此臺電工會表示「不能接受」,將聘請法律顧問爭權益。圖爲513全臺大停電狀況。(本報資料照)

監察院今天針對513、303大停電的人爲疏失,通過彈劾臺電值班經理、課長等8人,最高層級只到前興達電廠廠長,對此臺電工會聲明「不能接受」,已委請法律顧問,在進入懲戒法院審理時協助同仁爭取權益。

「這樣不是一罪兩罰!」臺電工會理事長吳有彬爲同仁叫屈,說當時事故發生後,公司就已經做出一大過兩小過等懲處,怎麼現在監察院又做彈劾,對基層同仁是二度傷害,以後這樣還有人敢擔任操作工作嗎?

吳有彬表示,基層盡心盡力完成任務,只是稍有疏失就要一罪被兩罰。目前並不曉得到懲戒法院後,會對負責同仁做出何種懲處,因此工會已委請法律顧問研究,到時審理時也會出面爭取他們權益。

至於監察院彈劾只針對基層未及高層,吳有彬表示,大停電事故後,當時董事長楊偉甫、總經理鍾炳利就已經爲此去職負責,所以監察院是否考量此點未做處份,涉及政治議題,他就不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