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737 Max空難 波音高層傳不太可能遭起訴
美國司法部官員在一場會議上向波音737 MAX空難受害者家屬表示,由於訴訟時效可能已過,波音高層不太可能因2018和2019年共釀346人喪生的墜機事故遭到刑事起訴。
2018年10月,印尼獅子航空(Lion Air Flight)610航班發生空難,造成189人喪生;緊接著於2019年3月,衣索比亞航空(Ethiopian Airlines)302航班也發生空難,奪走157條性命。兩場空難涉及的飛機都是波音737 MAX 8型客機。
路透社報導,美國聯邦罪名的起訴期限大多是5年。
美國司法部今年5月中旬發現,波音公司違反了2021年的緩起訴協議(DPA),該協議使波音免受因致命墜機事件所帶來的刑事指控。
基於協議,官員同意要求法官駁回波音共謀詐欺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的罪名,前提是波音必須在3年內遵守協議條款,直至2024年1月7日。
但協議到期前2天,也就是今年1月5日,阿拉斯加航空(Alaska Airlines)一架新型波音737 MAX 9型噴射機的內嵌式艙門(plug door)于飛行途中遭吹走,暴露出波音持續存在的安全和品質問題。
波音若對司法部關於其違反2021年緩起訴協議的認定有所異議,必須在今年6月13日之前概述其主張,而司法部須在7月7日之前將相關計劃告知德州的聯邦法官。
波音自認有「遵守協議條款」,並期待對司法部作出迴應。
司法部並沒有立即迴應置評請求。
司法部正在權衡幾個選項,包括是否起訴波音公司或將緩起訴協議延長一年。
司法部亦可尋求新的緩起訴協議,或與波音達成無涉法院監督的不起訴協議。
司法部還可與波音就2021年詐欺指控達成認罪協議,或與波音走上法庭審判之路。
知情人士透露,檢察官告訴受害者家屬,波音也可能因其在緩起訴3年期限內的行爲而面臨指控,儘管司法部尚未發現在此期間有任何重罪的證據。
消息人士告訴路透社,受害者家屬正在討論,如果波音被起訴並定罪,則將要求官員尋求加重刑罰。
這名消息人士補充說,司法部官員在會議上表示,就涉及飛機零件的聯邦過失殺人或詐欺罪名上,他們無法提出能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