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翔家族停車場佔國有地 公路局也要動手了

廖家在汐止新臺五路二段佔用國有土地非法開設停車場。(資料照片)

新北市議民進黨團指控,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廖先翔家族在汐止新臺五路二段的停車場佔用國有地,質疑新北市政府包庇,新北市工務局今(9)日發聲明,公路設施養護不等於土地管理,新北境內道路養護由市府管養,但土地管理仍由公路局負責。公路局稍早也發新聞稿表示,該路段土地登記爲新北市政府爲管理機關,爲公有土地管用合一的原則。

新北市政府管養省道公告。(公路局提供/蔡亞樺臺北傳真)

新北市政府管養省道公告。(公路局提供/蔡亞樺臺北傳真)

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指出,新北市新臺五路爲省道臺5線,臺5線10k+963~18k+600(含新臺五路1段及2段),2014年1月1日起全部公路設施(含主體及附屬於公路設施),已交由新北市政府管理及維護。

北分局表示,依國有財產法第11條規定,「公用財產以各直接使用機關爲管理機關,直接管理之」,故該路段土地應登記新北市政府爲管理機關 ,此即公有土地管用合一之原則。自移交日起,該路段包括管線挖埋、設置停車場等一切公路用地使用申請事宜,皆已由新北市政府受理及收費迄今。

至於媒體報導廖家停車場違法佔用汐止水源段1272地號等國有土地,北分局表示,目前已發函給新北市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釐清土地範圍及面積,後續依財政部「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佔用不動產處理原則」進行排除,並向佔用者追溯收取佔用期間的使用補償金。

北分局指出,臺5線經公告由新北市管理維護的土地爲504筆,歷年依管用合一簡化撥用程序完成移交有93筆,其餘土地北分局積極辦理移交中,大部分已由新北市政府以錄案方式辦理。後續當以政府機關一體,與新北市府持續協調辦理國有公用財產(土地)的維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