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生態環境執法監管有力度更有溫度
近年來,臨滄市生態環境局積極踐行包容審慎監管理念,堅持輕微不罰、首違不罰、非故意不罰“三不罰”與故意必罰、造假必罰、屢犯必罰“三必罰”,寬嚴相濟、懲處有度,彰顯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的力度和溫度。
日前,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某廢舊物品收購點因將過期乾粉式滅火器內乾粉傾倒至南汀河而被舉報。市生態環境局耿馬分局執法人員對該收購點進行檢查時發現,收購點存有過期乾粉式滅火器,存放處有明顯滅火器傾倒痕跡。執法人員對南汀河上下游水樣進行了檢測,兩個數據無差異。鑑於違法行爲輕微,屬初次違法,收購點負責人對河道進行了清理,作出不予處罰決定,並對該收購點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我們一定認真學習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守住經營環保底線。”收購點廠區負責人宋先生表示。
“在倡導柔性執法的同時,我們始終堅持嚴格執法,以‘零容忍’態度查處環境違法行爲,特別是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弄虛作假違法行爲。”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今年2月,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通過機動車排氣監管信息平臺系統異常數據篩查,發現臨滄市某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涉嫌檢驗報告弄虛作假,經調查覈實後,對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立案並處以10萬元罰款。據統計,近3年,全市共立案處罰環境違法案件239起,處罰金額3007.31萬元;共辦理4件生態環境免罰案件,免罰金額130萬元。
在日常工作中,臨滄市生態環境部門以“執法+幫扶+普法”的檢查模式,本着推進包容審慎執法,教育引導當事人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及時發現企業存在的環保管理薄弱環節和問題,對苗頭性問題及時進行預警,幫助企業瞭解本行業相關法律法規、違法行爲、違法成本,增強企業法治意識,讓企業全面感受到有溫度的服務。同時,定期開展“回頭看”,督促問題整改到位。
“處罰不是目的,給企業改正機會和適度的容錯空間,讓企業知法懂法守法纔是環境執法的根本。接下來,我們將繼續探索包容審慎的執法模式,堅持‘溫度’與‘力度’相結合,紮實推動生態環境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助力臨滄經濟高質量發展。”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郭曉淼)
來源:臨滄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