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千又控偷包 富商男友送辦

被林千又指控竊盜,賴男昨到臺北市中山分局說明,稱「那些東西都我送的,我只是拿走,之後會還」,警詢後將依竊盜等4項罪嫌將賴男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記者李隆揆/翻攝

警方調查,林千又(卅二歲)前天向中山一派出所報案指出,她返回位在條通商圈的住處時,發現住家遭人翻弄,有十四個名牌包不翼而飛,懷疑是賴男(四十五歲)犯案。

林千又本月十五日在社羣平臺控訴,稱自己遭交往三年的富商男友毆打,PO出一系列傷勢照,並指控對方跑到家中偷走她所有名牌包,把她家都毀了,「四十歲大老闆,臺積電供應商會幹這種事,我們法院見」,憤而提告。

警方調閱相關監視器,發現賴男先是空手進入林千又住處,離開時拖着一隻行李箱搭車離去,因此約談他到案製作筆錄,他離開警所時面對大批媒體記者追問,拔腿狂奔一路衝上座車,搭車離開。

據瞭解,賴男供稱,林千又租屋處確實是以林女名義租下,但其實是兩人同居的地方,月租金五萬元;他會從林女家中帶走名牌包,是因兩人大吵一架,「那些東西都是我送的」,坦承有進入室內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