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順達》看看南韓的NCC

圖爲NCC大樓。(本報資料照片/顏謙隆攝)

南韓也有類似臺灣NCC的組織,叫做韓國廣播通訊委員會(KCC)。隸屬青瓦臺管轄。委員由委員長、副委員長共5人組成,其中3人爲文在寅和執政黨推薦的「自己人」,反對黨僅佔2人。表面上包裝成很民主的獨立機構,但一般韓人認爲,其實就是執行上級命令的官方組織。

甫於10月30日,KCC依據金融公司和檢方調查報告,突然決議每日放送電視臺(MBN)停播6個月處分。引起南韓各界的熱烈撻伐後,KCC於本月30日覈准有效期日截止前的27日KCC臨時組成學者專家13人審查委員會重新審查後,予以「有條件性的通過延長3年」,讓MBN起死回生。

KCC不僅依法於上個月23日先行公開舉行聽證會,讓一般民衆直接參與發表不同意見,並自11月3日起將審查委員13人集體關在一處4天3夜共同集思廣益,俾求審查公平、公正,其間不準審查委員與外界有任何接觸。

KCC原先自以爲,處分有法有據。2010年,KCC覈准設立MBN時的最重要條件之一是,資金最少要達到3000億韓元,當時MBN卻稱可以募集3900億多元,結果查出是利用該公司員工20多人名義非法轉投資方式充當及涉嫌操作會計。看起來KCC理直氣壯。惟南韓專家學者認爲該處分有政治力介入的痕跡。給南韓民衆印象是,因爲MBN播放批評政府的新聞,所以得罪了總統文在寅。

日前,首爾大學言論情報學系教授尹錫民在《朝鮮日報》專欄〈質問KCC存在的理由〉一文中指出,KCC在政府權力威脅之下,若無法堅守電視臺的獨立及言論自由,自甘成爲權力機關任意萎縮電視臺,其實就是侵害新聞自由的憲法價值,也等同正面否定KCC本身存在的理由。

此次KCC「先處分後救濟」方式着眼在MBN提出的公司經營透明性方案及追加改善計劃履行意志等,其中,最重要的優先考慮因素是,倘若KCC關閉MBN電視臺6個月,將影響廣大觀衆的損失後果,作爲通過再審的重要依據。

說實話,比起KCC對MBN的原先處分的「認錯」及另行採取緊急救濟,此次NCC關閉中天電視臺的蠻橫作爲,根本就是無法無天。尤其,不予換照所提出的4項理由,推給民衆檢舉,或只是疑惑而已,例如,原先主張「有中資」,後來卻提不出1項證據。KCC對MBN停播6個月處分都如此慎重,臺灣NCC關閉中天卻簡直如同兒戲。

南韓學者提出的警告,KCC若不能保護電視臺業者權益,就失去本身存在的意義。不就是告訴臺灣NCC委員的警語嗎?

(作者爲韓國昌信大學榮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