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室鐵門未栓 通緝犯戴安全帽拿便當「僞裝外送員」輕鬆逃出警局

桃園市林姓男子因案遭通緝,今年8月被龍潭分局逮捕到案,在留置室內竟然趁鐵門未關緊,僞裝外送員大大方方走出分局。(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男子因案遭通緝,今年8月間被龍潭分局員警查獲準備移送桃檢歸案,但在留置室等候移送時,見偵查佐未將鐵門拴緊,趁其不注意時拿安全帽便當盒,佯裝成外送員直接走出分局大門過程中居然未被察覺,但隔天私下與偵查佐聯繫投案地院法官審理後依脫逃罪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至於偵查佐涉嫌縱放人犯部分檢方則依職權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林姓男子曾因過失傷害、妨害風化等罪遭地院審理後合併執行有期徒刑9個月,後來改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再因侵佔罪遭判刑6個月尚待執行,林男因未到監執行遭到通緝,今年8月17日下午1時許林男龍潭區被龍潭分局中興派出所員警逮捕歸案。

林男被送到龍潭分局偵查隊偵訊,承辦的1名偵查佐接收後準備移送至桃檢,先安置在留置室,偵查佐疑似未注意將留置室鐵門栓好鎖緊,林男見狀無人注意之際,打開鐵門戴上戒護人犯用的安全帽,再手持未吃完便當盒佯裝成外送員,悄悄的走出留置室、查隊辦公室後再走出龍潭分局大門,員警察覺後已太遲。

事隔12小時,林男自覺脫逃對警察不好意思,隔天上午7時許主動和偵查佐聯繫願意投案,當天下午1時許返回警局「投案」。

桃檢偵訊時,林男坦承脫逃等犯行,龍潭分局則提供監視器畫面佐證,檢方認爲林脫逃犯行明確,偵結依脫逃罪提起公訴,偵查佐雖涉及過失縱放人犯罪嫌,檢察官考量並無不良前科,因一時疏忽才讓林脫逃,依職權予以不起訴處分。

地院法官審酌,林男爲逃避入監趁機脫逃,但考量他事後坦承不諱,態度尚屬非劣,偵查中還知道要對員警表達歉意,還替員警求情,脫逃1日即向警方投案,依脫逃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我該答應女友嗎?

【更多新聞

泰國辣妹指壓嬌問:加500抓龍筯? 男客翻臉拿出證件...她當場傻眼

►他日夜「挖礦」挖到機房起火 用電過量造成災害!法官判45天

►女實習生想借錢買外套 飯店廚師押上牀狂摸:一回生二回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