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鄰居愛在半夜唱歌洗澡 男崩潰求償12萬 判決結果出爐

樓上鄰居愛在半夜唱歌洗澡,男崩潰求償12萬,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男子控訴樓上鄰居一家自入住後,深夜時常大聲唱歌、洗澡、衝馬桶等,惱人噪音令他不堪其擾,且他平時還要照顧失智的母親,無暇與鄰居等人周旋,經多次報警後也未見改善,因此崩潰求償精神撫慰金12萬元。但法官勘驗相關證據認爲男子舉證不足,因此駁回他的請求,判其敗訴。

據判決書指出,男子控訴鄰居一家自2020年10月起承租在他住處樓上,於深夜大聲唱歌、大喊大叫,或洗澡、敲打牆壁,於半夜衝馬桶、摩擦地板,經反應後均未改善,他平時就要照顧失智母親,無暇與鄰居一家周旋,經多次報警處理,對方仍持續發出惱人噪音,致他身心受創,精神招受極大之壓力,因此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12萬元。

法庭審理時,鄰居一家反駁男子並未能舉證他們有發出「一般人社會生活所不能容忍程度」之噪音,且他們入住後從未接獲其他住戶向管委會反應他們家有發出噪音擾鄰之情形,男子亦未舉證其身心症狀與噪音有何因果關係。

法官認爲,男子提出自家之監視錄影畫面,雖有錄到若干聲響,但多爲白噪音居多,並無從證明已達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之程度,更無從證明聲響是鄰居一家所發出,再衡以目前都市地區大樓房屋建築密集,鄰居發出若干聲響實屬難免,難以與此即認已達妨害居住安寧之不法行爲。

而男子提出其患有憂鬱症、睡眠障礙、焦慮症等身心症狀之診斷證明書,但並無法從此證明與噪音有相當因果關係因爲駁回男子請求,判其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