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 支援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
在融資租賃方面,通知指出,鼓勵以融資租賃方式推進重點行業設備更新改造。鼓勵金融租賃公司積極探索與大型設備、國產飛機、新能源船舶、首臺(套)設備、重大技術裝備、積體電路設備等適配的業務模式,提升服務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進製造業的能力和水準。
鼓勵金融租賃公司探索參與科技投融資體系建設,以融資租賃設備價值爲核心,滿足各階段科創型企業設備採購、更新需求,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
通知提出,加大汽車金融服務,支援汽車以舊換新,並且鼓勵汽車金融公司和經營汽車金融業務的財務公司,加大對市政交通企業的融資支援,助力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動城市公車電動化替代、老舊新能源公車和動力電池更新換代;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適當降低汽車貸款首付比例,合理確定汽車貸款期限、信貸額度,降低汽車消費門檻。
在促進消費上,通知指出提升消費信貸便利,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鼓勵消費金融公司突出專營消費信貸功能,加快數位化、線上化建設,提升自主獲客和自主風控能力,推進金融服務與消費場景的融合發展,提升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和便利性。鼓勵消費金融公司用好用足各項政策工具,創新金融產品服務,積極支援居民耐用消費品綠色更新和品質升級,對家電換「智」、家裝廚衛「煥新」等消費需求提供金融支援,暢通家電更新消費鏈條,推動高品質耐用品更多進入居民生活。
另外,通知還提出發揮財務公司特色功能,支援集團客戶設備更新換代和技術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