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地質調查局長涉受賄 故意泄露國家秘密遭起訴

陸地質調查局長鍾自然涉嫌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被提起公訴。(大陸檢察日報正義網)

大陸官方微信公衆號「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消息,大陸自然資源部前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前黨組書記、局長鍾自然涉嫌受賄、故意泄露國家秘密一案,由大陸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鍾自然利用擔任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上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鍾自然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長安街知事」報導,公開資料顯示,鍾自然出生於1962年8月,安徽桐城人,曾在原地質礦產部和原國土資源部工作多年,擔任過原國土資源部地質勘查司司長,中國地質調查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原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等職,2014年任原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8年自然資源部成立後,鍾自然繼續任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黨組書記。

2022年9月,鍾自然不再擔任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黨組書記職務。

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月2日消息,鍾自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6月21日消息顯示,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鍾自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鍾自然搞迷信活動;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幹部選拔、職工錄用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搞權色、錢色交易;公器私用,將地質調查、礦產開發等權力作爲斂財納賄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礦權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違反國家保密規定,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決定給予鍾自然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7月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對鍾自然作出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