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對臺高科技竊密案8年暴增8倍 法務部:對國安危害很大

陸加強對臺竊取高科技秘密,法務部:案件8年暴增8倍。郭永發。(本報資料照片)

美中爆發科技戰,中國大陸加強對我高科技竊密、挖角日趨嚴重,已危害我國家安全,法務部資料顯示近8年以來,竊密案暴增8倍,而陸方竊取我高科技秘密案件,以桃園地區32.5%比例最多,挖角我高科技人才則以新竹科學園區所在地新竹縣市的50.4%比例最高。對此,法務部政次蔡碧仲2日強調,竊密案件90%來自中國大陸,這對國家安全的危害很大。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說,科技實力就是國安實力,保護營業秘密不僅在保護公司的智慧財產權,更是保障國家命脈與國家安全。

據法務部資料顯示,陸方竊密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以桃園地區32.5%比例最多,其次是新北市、新竹縣市(轄區有新竹科學園區)、臺北市(轄區有內湖科學園區);陸企違法挖角涉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案件,以新竹縣市的50.4%爲最多,其次分別是臺北市、新北市與桃園市。

法務部統計發現,自2014年到2022年爲止,檢警調偵辦的違反《營業秘密法》案件,案件從77件升至162件,增加約8倍,涉案人數則從52人升至393人,亦成長逾7倍。

另調查局最近3年統計,移送竊密《營業秘密法》有26件,起訴13件;挖角違反《兩岸人民闗繫條例》移送23件、起訴17件。

郭永發表示,過去查辦竊密挖角案刑度偏低,但現在陸續修法提高刑度,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都有相關刑責,其中侵害營業秘密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可處1年至10年有期徒刑。

至於攸關國家命脈的「核心關鍵技術」,亦訂有核心關鍵技術之域外使用罪,依法可處3年至10年有期徒刑,至於刑度最高的經濟間諜罪,則可判處有期徒刑5年到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