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惠臺26條」要臺灣企業投資綠色經濟 環保署長:有很多失敗案例
▲張子敬說,大陸有商機業者本來就會自己去努力。(圖/記者許展溢攝)
大陸惠臺26條措施,其中包括鼓勵臺資企業前往投資相關綠色經濟,環保署長張子敬今(6日)表示,有商機業者都會去努力,但要看是否有適度保障,否則人家還是不會去。
26條措施其中一條爲臺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項目。
今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109年度環保署總預算,媒體會前問張子敬惠臺26條,他表示,交流本來就在交流,原來有商機業者該去也有去,但真正比較重要的是去的人的「保障」,要看能獲得什麼保障,因爲看到很多失敗案例,這是比較實際的。張子敬強調,其實有機會或商機,業者都會去努力,但假設沒有適度保障,久了人家還是不會去。
另外,中火日前因硼3度超標,被臺中市政府重罰新臺幣6000萬元,張子敬表示,中火問題,是中市府稽查,本來地方就都有在管,不是環署跳進去,是各縣市列管的污染源。